特別提示
1、本次股東大會不存在否決議案的情形。
2、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。
一、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
1、召開時間:2021年5月18日(星期二)下午14:30
2、召開地點:襄陽市高新區(qū)日產(chǎn)工業(yè)園天籟大道3號313會議室
3、召開方式:現(xiàn)場結合網(wǎng)絡
4、召集人:公司第四屆董事會
5、主持人:董事長,總經(jīng)理李文喜先生
6、本次會議的召集、召開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(guī)則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等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、規(guī)范性文件和《襄陽博亞精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二、會議出席情況
(一)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
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(xiàn)場會議和網(wǎng)絡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37人,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(shù)合計為40,252,837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84,000,000股的47.9200%。其中:通過現(xiàn)場投票的股東共23人,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(shù)合計為32,862,000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84,000,000股的39.1214%;通過網(wǎng)絡投票的股東共214人,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(shù)合計為7,390,837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84,000,000股的8.7986%。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。
(二)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
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(xiàn)場會議和網(wǎng)絡投票表決的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30人,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(shù)合計為8,185,225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84,000,000股的9.7443%。其中:通過現(xiàn)場投票的股東共17人,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5,424,500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84,000,000股的6.4577%;通過網(wǎng)絡投票的股東共213人,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數(shù)合計為2,760,725股,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84,000,000股的3.2866%。
(三)公司全體董事、部分監(jiān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。
(四)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馮玫、馬佳敏出席了本次會議。
三、議案審議表決情況
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(xiàn)場投票與網(wǎng)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對以下議案進行了表決:
(一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40,240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70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29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二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2020年度監(jiān)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40,240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70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29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三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40,240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70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29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四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202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40,240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70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29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五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40,240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70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29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六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2021年度日常關聯(lián)交易預計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18,414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35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64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關聯(lián)股東回避表決情況:關聯(lián)股東李文喜回避表決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七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40,240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70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29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八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、監(jiān)事、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40,233,1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511%;反對19,7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489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65,5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7593%;反對19,7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2407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九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續(xù)聘公司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》表決情況:同意40,240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70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29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(十)審議通過了《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》該議案為特別決議,已獲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2/3以上審議通過。表決情況:同意40,240,937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99.9704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296%;棄權0股,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(shù)的0.0000%。中小股東表決情況:同意8,173,325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99.8546%;反對11,90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1454%;棄權0股,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.0000%。表決結果:通過。
三、律師見證情況
(一)律師事務所名稱: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
(二)見證律師姓名:馮玫、馬佳敏
(三)結論性意見: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、召開程序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、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、表決結果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(guī)則》、《公司章程》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、有效。
四、備查文件
1、襄陽博亞精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;
2、關于襄陽博亞精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。
特此公告。
襄陽博亞精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2021年5月18日年5月18日